案主十八歲,但身高僅有一百一十公分,體重二十二公斤,比起同年齡小孩要來得瘦小,案主自小體若多病,二OO二年因高燒不退,案母將其送醫治療,經過醫生打針治療後,卻造成雙腿萎縮,不良於行迄今。雖然仍可扶著牆壁走動數步,但通常爬行移動。
案父五十一歲;案母四十九歲,皆為臨時工,工作及收入不穩定。案家雖有五位工作人口,但因人口眾多(十位),且工作及收入不穩定,無多餘的錢將案主送醫治療。
案大哥肚子鼓得非常大;案三哥則身體非常瘦弱,且經常無預期的昏倒,但因為沒有多餘的錢將其送醫治療,故任由他昏倒;本會亦協助赴醫院就醫。
由於案主嚴重營養不良,去年跌下高腳屋腿部開刀後,至今年復原狀況仍不理想,故持續回診。六月時,醫生表示案主已不必回診,但此後也僅能以輪椅代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