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主年紀雖已老邁,卻必須撫養一家十口人
,因為案主的孩子因過世或因離異,留下年紀尚小、需要照顧的八個孫子,還有一個精神失常的女兒回娘家同住;另外案主還收留了一位無家可歸的老人,幸而這老人可以幫忙做些家務。
案家人口眾多,除了將住屋一部份出租的租金收入,另靠案主在市場賣菜維持,但每天收入也僅有柬幣八千元(約新台幣七十~八十元);由於案主已年老,又有血壓高的問題,常會覺得頭暈,目前工作主要靠已休學的十七歲案孫女協助,兩名尚在就讀華校的孫子也常到市場幫忙。
儘管家貧,案主仍盡力供應孫子女就讀華校
,但因案主忙於生計,無力管教,故兩個孫子有無故缺課的問題,且成績表現也不理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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